成功案例
真实案例展示,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保险理赔领域,当事人需要专业法律援助。
案件结果
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成功辩护案例
当事人因涉嫌交通事故被起诉,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家属找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结果
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离婚财产纠纷·大额股权分割+债务厘清案
委托人陈先生(男,45岁)与林女士(女,42岁)于2012年结婚,婚后共同经营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陈先生持股60%,林女士持股40%,公司资产约800万元。2024年双方因经营理念不合分居,林女士于2024年11月向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判决离婚、公司股权平均分割、分割沈阳市2套房产及1辆豪车、要求陈先生承担夫妻共同债务200万元(林女士私自向其姐姐借款,未用于家庭)。陈先生认为公司系其婚前创业积累、婚后共同经营,股权不应平均分割,且200万元债务系林女士个人债务,遂委托王勇律师代理应诉。
案件结果
2025年3月法院出具调解书: 1. 准予陈先生与林女士离婚; 2. 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归陈先生所有,陈先生支付林女士股权补偿款140万元; 3.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豪车归陈先生所有,沈河区房产归林女士所有,陈先生支付房产差价110万元; 4. 林女士主张的200万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陈先生无关; 5.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0%。 本案成功区分婚前与婚后财产、甄别个人与共同债务,避免公司股权分割僵局,为当事人保住企业经营权,实现了财产公平分割与经营稳定的双重目标。
意外险无证驾驶拒赔·二审逆转胜诉案
委托人周先生(男,32岁)于2023年8月为自己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80万元,保险期间1年。2024年2月15日,周先生驾驶摩托车(无证驾驶)在苏家屯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故认定书认定周先生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先生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保险条款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家属不服,于2024年5月委托王勇律师代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家属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勇律师继续代理二审。
案件结果
2024年12月,中院作出二审判决: 1. 撤销一审判决; 2. 确认案涉意外险“无证驾驶免责”条款无效; 3. 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周先生家属意外身故保险金80万元。 本案二审成功逆转一审败诉结果,明确了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法定说明义务,为无证驾驶类意外险理赔纠纷提供了重要判例参考。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社保补缴案
委托人张先生(男,28岁)于2023年5月入职沈阳某广告公司,担任设计师,双方口头约定月薪7000元,公司未与张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张先生工作至2024年5月,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2024年3—5月工资2.1万元)、拒绝缴纳社保,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补缴社保。公司拒绝,称张先生系兼职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2024年6月,张先生委托王勇律师代理劳动仲裁。
案件结果
2024年8月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 1. 确认张先生与沈阳某广告公司2023年5月—2024年5月存在劳动关系; 2. 公司支付张先生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7000元、拖欠工资21000元,合计98000元; 3. 公司为张先生补缴2023年5月—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张先生承担)。 公司未起诉,于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并配合办理社保补缴手续。本案成功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为劳动者追回双倍工资及拖欠工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
数额认定争议·缓刑+轻刑辩护案
委托人王某(男,36岁)系沈阳某豪华品牌4S店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单审核、配件采购、维修质量验收。2022年1月—2024年3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配件供应商李某、张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8.6万元,为供应商提供配件验收优先、放宽质量标准、增加采购量等便利。2024年4月,供应商李某案发,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8.6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2年,不适用缓刑。王某家属委托王勇律师为其辩护。
案件结果
2024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 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 退缴的违法所得25.4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采纳王勇律师全部辩护意见,王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后顺利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主观无故意·证据不足不起诉案
委托人陈某(男,29岁)系沈阳某合资品牌4S店维修工,2019年8月—2024年2月,其所在维修班组组长赵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配件供应商贿赂55万元,分给陈某6.8万元。2024年3月,赵某案发,陈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共犯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明知赵某受贿仍参与分赃,构成共犯,拟提起公诉。陈某否认明知,称系赵某以“班组奖金”名义发放,自己未参与受贿行为、未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利,遂委托王勇律师为其辩护。
案件结果
2024年7月,检察院采纳王勇律师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无罪释放,恢复工作及名誉,避免了刑事处罚对其人生的重大影响,本案体现了刑事辩护中“疑罪从无”原则,精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主观无故意·证据不足不起诉案
委托人陈某(男,29岁)系沈阳某合资品牌4S店维修工,2019年8月—2024年2月,其所在维修班组组长赵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配件供应商贿赂55万元,分给陈某6.8万元。2024年3月,赵某案发,陈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共犯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明知赵某受贿仍参与分赃,构成共犯,拟提起公诉。陈某否认明知,称系赵某以“班组奖金”名义发放,自己未参与受贿行为、未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利,遂委托王勇律师为其辩护。
案件结果
2024年7月,检察院采纳王勇律师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无罪释放,恢复工作及名誉,避免了刑事处罚对其人生的重大影响,本案体现了刑事辩护中“疑罪从无”原则,精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数额认定争议·缓刑+轻刑辩护案
委托人王某(男,36岁)系沈阳某豪华品牌4S店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单审核、配件采购、维修质量验收。2022年1月—2024年3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配件供应商李某、张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8.6万元,为供应商提供配件验收优先、放宽质量标准、增加采购量等便利。2024年4月,供应商李某案发,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28.6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2年,不适用缓刑。王某家属委托王勇律师为其辩护。
案件结果
2024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 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 退缴的违法所得25.4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采纳王勇律师全部辩护意见,王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后顺利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社保补缴案
委托人张先生(男,28岁)于2023年5月入职沈阳某广告公司,担任设计师,双方口头约定月薪7000元,公司未与张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张先生工作至2024年5月,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2024年3—5月工资2.1万元)、拒绝缴纳社保,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补缴社保。公司拒绝,称张先生系兼职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2024年6月,张先生委托王勇律师代理劳动仲裁。
案件结果
2024年8月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 1. 确认张先生与沈阳某广告公司2023年5月—2024年5月存在劳动关系; 2. 公司支付张先生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7000元、拖欠工资21000元,合计98000元; 3. 公司为张先生补缴2023年5月—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张先生承担)。 公司未起诉,于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并配合办理社保补缴手续。本案成功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为劳动者追回双倍工资及拖欠工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拖欠工资案
委托人孙女士(女,40岁)于2020年3月入职沈阳某机械制造公司,担任财务主管,月薪8500元,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至2026年3月。2024年6月,公司以“孙女士工作失误导致账目错误”为由,未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未进行任何调查,直接通过微信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孙女士工作期间,公司拖欠2024年4—6月工资共计2.55万元,未安排年休假、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孙女士与公司协商无果,于2024年7月委托王勇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结果
2024年9月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 1. 确认沈阳某机械制造公司违法解除与孙女士的劳动合同; 2. 公司于裁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孙女士双倍赔偿金76500元、拖欠工资25500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1724元,合计113724元。 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公司未上诉,足额支付全部款项,孙女士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意外险无证驾驶拒赔·二审逆转胜诉案
委托人周先生(男,32岁)于2023年8月为自己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80万元,保险期间1年。2024年2月15日,周先生驾驶摩托车(无证驾驶)在苏家屯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故认定书认定周先生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先生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保险条款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家属不服,于2024年5月委托王勇律师代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家属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勇律师继续代理二审。
案件结果
2024年12月中院作出二审判决: 1. 撤销一审判决; 2. 确认案涉意外险“无证驾驶免责”条款无效; 3. 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周先生家属意外身故保险金80万元。 本案二审成功逆转一审败诉结果,明确了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法定说明义务,为无证驾驶类意外险理赔纠纷提供了重要判例参考。
重疾险等待期拒赔·全额理赔胜诉案
委托人赵先生(男,52岁)于2023年10月在沈阳某保险公司投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元,等待期180天(2023年10月15日—2024年4月14日)。2024年4月10日(等待期内),赵先生因体检发现肺部结节,到医院门诊检查,医生初步诊断“疑似肺癌”,建议进一步病理检查;2024年4月16日(等待期后),经病理活检确诊为“肺腺癌”(合同约定重疾)。赵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已出现重疾症状、疑似诊断,保险事故发生在等待期内”为由,拒绝赔付,仅同意退还保单现金价值2.3万元。赵先生多次沟通无果,于2024年7月委托王勇律师代理诉讼。
案件结果
2024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 确认保险公司“等待期内疑似疾病拒赔”条款无效; 2. 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赵先生重疾保险金50万元; 3. 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先生顺利获得全额理赔,本案明确了重疾险“确诊时间”认定标准,否定了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条款,维护了投保人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纠纷·大额股权分割+债务厘清案
委托人陈先生(男,45岁)与林女士(女,42岁)于2012年结婚,婚后共同经营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陈先生持股60%,林女士持股40%,公司资产约800万元。2024年双方因经营理念不合分居,林女士于2024年11月向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判决离婚、公司股权平均分割、分割沈阳市2套房产及1辆豪车、要求陈先生承担夫妻共同债务200万元(林女士私自向其姐姐借款,未用于家庭)。陈先生认为公司系其婚前创业积累、婚后共同经营,股权不应平均分割,且200万元债务系林女士个人债务,遂委托王勇律师代理应诉。
案件结果
2025年3月法院出具调解书: 1. 准予陈先生与林女士离婚; 2. 沈阳某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归陈先生所有,陈先生支付林女士股权补偿款140万元; 3.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豪车归陈先生所有,沈河区房产归林女士所有,陈先生支付房产差价110万元; 4. 林女士主张的200万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陈先生无关; 5.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0%。 本案成功区分婚前与婚后财产、甄别个人与共同债务,避免公司股权分割僵局,为当事人保住企业经营权,实现了财产公平分割与经营稳定的双重目标。
家暴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多分案
委托人王女士(女,38岁)与刘某(男,41岁)于2016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7岁)。婚后刘某长期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2024年5月、8月两次殴打导致王女士轻微伤,有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病历为证。刘某不仅不履行家庭义务,还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将婚后购买的沈阳市铁西区房产份额赠与其母亲,隐匿存款35万元)。王女士提出离婚,刘某拒绝并争夺女儿抚养权,主张房产系其个人财产、存款已用于家庭开支。2024年9月,王女士委托王勇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诉求:判决离婚、女儿由王女士抚养、依法分割财产并要求损害赔偿。
案件结果
2024年12月,法院作出调解: 1. 准予王女士与刘某离婚; 2. 婚生女由王女士直接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享有每月2次探视权; 3. 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归王女士所有,刘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 刘某隐匿的35万元存款,70%归王女士所有(24.5万元),30%归刘某所有; 5. 刘某支付王女士离婚损害赔偿金5万元。 本案通过完整证据链锁定男方过错,成功为女方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绝大部分财产及损害赔偿,彻底解除不幸婚姻,维护了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网约车交通事故·多方主体责任划分案
2024年7月5日,委托人张某乘坐某网约车平台(沈阳某科技公司)车辆出行,车辆行驶至浑南区奥体中心附近时,与赵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追尾碰撞,导致张某头部、颈部受伤,住院治疗45天,花费医疗费9.7万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认定书认定网约车司机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陈某系网约车平台注册司机,车辆挂靠在沈阳某汽车租赁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但平台、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相互推诿:保险公司以“司机擅自从事营运,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网约车平台主张与陈某系合作关系,不承担责任;租赁公司以“仅收取挂靠费,无管理过错”拒绝赔偿。张某索赔无门,于2024年10月委托王勇律师代理。
案件结果
2025年1月,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驳回保险公司拒赔抗辩,判令其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8.2万元; 2、网约车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对保险赔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3、货车无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1.8万元。 各方均未上诉,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足额支付赔偿款。张某顺利获得全部赔偿,王勇律师通过精准界定多方主体责任,成功破解网约车事故理赔难题,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实务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 全额赔偿案
2024 年 3 月 12 日,委托人李某(行人)在沈阳市沈河区某路口人行横道线外横穿马路时,被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导致李某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 6 根,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因未走人行横道、违规横穿马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车辆投保交强险及 100 万元商业三者险,但保险公司仅同意按 30% 责任比例赔偿 12.8 万元,远低于李某实际损失(医疗费 18.6 万元、误工费 7.2 万元、残疾赔偿金等合计 42.3 万元)。李某多次协商无果,于 2024 年 6 月委托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团队代理维权。
案件结果
2024年9月,市交警支队采纳王勇律师意见,撤销原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70%),李某承担次要责任(30%)。法院据此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9.8万元,于调解生效后15日内支付完毕。李某实际获赔金额远超保险公司最初方案,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案件圆满结案。
财产分割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财产分割领域,当事人需要专业法律援助。
案件结果
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成功辩护案例
当事人因涉嫌离婚诉讼被起诉,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家属找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结果
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工伤赔偿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工伤赔偿领域,当事人需要专业法律援助。
案件结果
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成功辩护案例
当事人因涉嫌劳动争议被起诉,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家属找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结果
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网络犯罪领域,当事人需要专业法律援助。
案件结果
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帮信罪成功辩护案例
当事人因涉嫌帮信罪被起诉,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家属找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结果
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民事代理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民事代理领域,当事人需要专业法律援助。
案件结果
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成功辩护案例
当事人因涉嫌刑事辩护被起诉,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家属找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结果
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