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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保险期间别乱认!辽宁律师教你避理赔坑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2026年4月11日

### 一、核心要点 **定义**: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时间范围**,是判断出险是否获赔的核心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保险人按约定时间承担责任)、第36条(宽限期规则)、第37条(合同效力中止/复效)。 **关键提示**:保险期...

一、核心要点

定义: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时间范围,是判断出险是否获赔的核心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保险人按约定时间承担责任)、第36条(宽限期规则)、第37条(合同效力中止/复效)。
关键提示:保险期间≠缴费期,二者是独立条款,需明确区分。

二、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坑

  1. 误把缴费期当保险期间
    具体描述:买10年缴费的终身寿险,以为10年后责任终止,实则缴费结束后保险期间仍持续(终身)。
    如何避免:核对合同“保险期间”栏,若与业务员承诺不符,犹豫期(10日)内可全额退保。

  2. 忽略宽限期后的责任终止
    具体描述:未按时缴费,过60天宽限期仍未补缴,以为保险生效,实则合同效力中止,出险不赔。
    如何避免:设置缴费提醒,宽限期内补缴;超期可申请复效(需重新审核)。

  3. 复效后未注意等待期衔接
    具体描述:保单复效后,以为等待期直接衔接,实则部分重疾险需重新计算,等待期内出险不赔。
    如何避免:复效时明确询问等待期,留存保险公司答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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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 律师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主任 |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毕业于辽宁大学,从业20余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企业合规及重大民商事诉讼。先后为数百起重大案件提供辩护服务,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